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_四川融通安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27 10:24:23  阅读量: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八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目标,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股份制改革上市力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我市国有资本向白酒、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等三大千亿产业以及公用事业、金融、基础设施等板块集聚、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聚、向企业的核心主业集聚,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升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在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引领作用和保障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的骨干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全市发展战略。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要服务全市发展目标,落实全市产业政策,推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实施,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不断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主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因企制宜,推动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资源整合重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坚持与改革相结合。在调整重组中,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大资产证券化力度,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的建设与调整重组同步推进,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和工作的有效对接。

——坚持规范稳妥推进。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切实保护各类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管,防止逃废金融债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处理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调整重组的重点、节奏与力度,统筹做好巩固加强、创新发展、重组整合和清理退出等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市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重组取得新突破,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加完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新增控股上市企业3户,培育资产规模超100亿元的企业集团10户以上,力争将泸州老窖集团打造成世界500强。

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在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能源资源、公共服务等领域控制力明显增强,突出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在现代金融、工程建筑、文化旅游、交通等行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在军民融合、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带动力更加凸显。

资源配置更趋合理。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合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途径,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市属企业纵向调整加快推进,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市属国有企业间的横向整合基本完成,协同经营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同质化经营、重复建设、无序竞争等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发展战略更加明晰,主业优势更加突出,资产负债规模更趋合理,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显著提高,企业治理更加规范,经营机制更加灵活,创新驱动发展富有成效,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国有资本效益明显提高,实现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提升质量效益转变,从市内经营为主向省内外、国内外经营并重转变。

二、重点工作

(四)巩固加强传统产业。

大力发展白酒产业。打造千亿白酒产业,坚持固态酿造传统技艺,强化质量管理,支持泸州老窖、四川省酒业集团等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泸州老窖集团牵头加快酒业园区产城乡景融合发展建设步伐,做实供应链+产业,着力打造世界级白酒产业集群和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

提档升级化工产业。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作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升级,进一步巩固现有基础产品提质增效;以市场和效益为导向,按照传统基础化肥向复合肥料、新型肥料方向发展,基础原料化工向新材料、精细化工方向发展的要求,积极推动泸天化集团转型升级,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做优现代服务业。推动相关市属国有企业重点发展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挥带动聚合作用,打造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重点发展银行保险、新型金融等;支持交投集团整合港口、园区、物流等资源,提升资源整合度,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服务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大力实施文旅优秀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市属文旅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信息资源、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文化和科技融合、检验检测等领域相关市属国有企业,打造重点领域科技服务产业生态,服务实体经济转型。

优化发展公用事业。进一步完善公益类企业治理结构,提升服务效能和品质,大力完善城市供排水、供气、公交、机场、环保、园林绿化等城市发展配套服务功能。重点支持兴泸水务集团稳步实施对外扩张兼并战略,保障城乡优质供水,努力打造一流的区域性水环境综合服务商;加快推进华润兴泸燃气公司第二气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域供气,逐步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落实公交优先发展各项政策,巩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建设BRT快速公交系统、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场站综合开发建设运营等举措将泸州建成川渝滇黔区城中心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拓展泸州机场航空运输市场,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区域航空枢纽。

积极发展能源基础产业。以保障区域能源安全为重点,整合能源类资产,提升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水平,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实现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产业互动发展,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五)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市属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既有优势,加快布局军民融合、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及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助推千亿电子信息产业,服务智能终端产业链配套发展,促进“北斗+”产业发展,争创国家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精深培育千亿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功能区布局,大力发展航空航天、现代医药等产业集群发展。

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牵头组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科技人才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保护。鼓励创新平台开放共享,促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鼓励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向创新平台集聚人才资源。鼓励市属国有企业积极申报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支持创新的金融平台,充分用好各种创投基金和产业基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搭建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和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搭建开放合作平台。积极依托泸州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对外开放合作,着力做大做强泸州总部经济高地,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协同。围绕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为载体和牵引,助力打造四川南向东向开放重要门户、内陆开放高地。做优做强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打造高水平高层次的开放合作,积极探索完善内陆自由贸易港先行区的功能;全面提升口岸能级,高标准推动泸州港系列作业区建设,做强做大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家水运开放口岸、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助力打造四川主要水上外运口岸和川滇黔航运物流中心,推动我市对外贸易高层次、跨越式发展。

(六)重组整合优势资源。

搭建调整重组平台。改组、优化、组建市属平台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资本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将市属国有企业中的低效无效资产以及非主业资产,适度集中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主动减量。

大力推进专业化整合。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之间通过无偿划转、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实行专业化运营,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提升运行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围绕主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联合重组上下游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更好发挥协同效应。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围绕改制上市目标,联合其他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平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联合开发力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围绕发展战略,以获取关键技术、核心资源、知名品牌、市场渠道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质量品牌提升,加强并购重组后企业的联动与整合,推进管理、业务、技术、市场、文化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协调与融合,确保实现并购重组预期目标。

加快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对内部相同或相近业务、同一产业链业务进行重组整合,推动企业内部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价值链高端集中。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依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平台,结合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培育注资、业务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利用普通股、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工具,推进专业化整合,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大在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集团管控体系建设,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推进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对市属国有企业三级以下公司进行清理整合,将投资决策权向二级以上企业集中,积极推进企业管控模式与组织架构调整、流程再造,构建功能定位明确、责权关系清晰、层级设置合理的管控体系。

(七)清理退出落后产业。

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按照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要求,以煤炭行业为重点,积极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壮大先进产能。通过化解过剩产能、债务风险,促进企业优化组织、技术和产品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对高负债企业,以不推高资产负债率为原则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加大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力度。通过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解决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布局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退出问题。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解决3年以上无效益且未来2年生产经营情况难以好转的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问题。

有序退出一批不具有发展优势的行业和业务。梳理企业非主营业务和资产,对不具有发展优势,与主业无互补性、协同性的低效业务和资产,加大清理退出力度,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的国有资本除用于安置职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外,集中投向国有资本更需要集中的领域和行业。

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市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现社会化管理。对市属企业所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分类进行剥离。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对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统一实行社会化管理,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战略要求,结合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提出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实施重组的具体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在结构调整与重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专项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依法依规操作。同时发挥工会和有关社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加强行业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布局等需要,同时结合各自职责,配套出台相关产业管理政策,保障国有资本投入规模科学合理,确保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主导能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十)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财政、金融、人才、科技、薪酬分配、业绩考核等支持政策,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作用,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和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十一)完善配套措施。健全企业退出机制,完善相关退出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市属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四、本意见自2019年11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摘自: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