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分公司业务技术用房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 09:05:35 阅读量: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分公司拟将位于合江县荔江镇实录社区幸福路10号a1-a9抽1层和抽2-4层中2层部分房屋面向社会进行招租,招租面积和方案如下:
一、资产概况
合江县荔江镇实录社区幸福路10号a1-a9抽1层79.80㎡和抽2-4层中2 层315.89㎡。
二、承租人须知
(一)租赁价格:控制价按评估租金a1-a9抽1层12.00元/㎡/月、2-4层中2层8.00元/㎡/月进行底价招租。
(二)租金缴纳方式: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一年一交方式收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缴纳。
(三)租赁期限:租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根据谈判磋商情况议定。
(四)业态经营范围:根据承租人实际情况审核确定。
(五)物业管理费:承租人自行向物业公司缴纳。
(六)承租人在与我公司达成承租意向后1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使用安全协议书》,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我公司签订的,视为放弃租赁,且我公司可从其余意向承租人中选定新的承租人。
(七)出租资产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或电话预约现场查看租赁资产,并充分了解租赁资产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
(八)出租资产不能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者调换使用。
(九)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因擅自改变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并负责恢复原状。
三、承租人资格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能够独立承担风险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完成租赁;
(二)报名地点:合江县荔江镇实录社区幸福路10号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罗智泉 电话:13982796358。
(三)报名资料:经营单位需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需加盖经营单位鲜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态经营审查: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时提供业态经营说明,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才能参与竟租。
五、招租方式
招租方式采取现场谈判的方式,意向承租人到谈判现场进行招租磋商。
六、承租保证金
承租人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需交纳租赁保证金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七、招租文件及组成
(一)经营单位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磋商谈判记录
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分公司
2024年6月日